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拖欠工资多久构成劳动报酬罪(二)

来源:贵池人才网 时间:2023-07-31 作者:贵池招聘网 浏览量:

延期支付工资的时间应告知全体劳动者,并报主管部门备案,无主管部门的报市或区、县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规定“工资必须在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的日期支付。如遇节假日或休息日,则应提前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工资至少每月支付一次,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可按周、日、小时支付工资”。

遇到拖欠工资怎么办?

(一)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举报。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用人单位限期支付。

《劳动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规定,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报酬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

(二)向当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需要注意的是,要在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书面申请。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者可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支付经济补偿,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如果劳动行政部分责令单位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单位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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